投资者招募计划

本创业项目投资者招募及相关事项如下:

一、招募一家猎头公司

(一)、股权及对价

创业团队和投资者招募完成后持股比例为0.5%,无须为此支付现金,但我要8个人,详见:招募猎头公司

(二)、撤资约定

基于下述两个理由,此股份不可撤回:

1、贵公司未实际出资;

2、本项目取得成功的话上述股份会非常值钱,将远超为得到上述人员需支付的猎头服务费用。

(三)、其他

1、希望是行业头部公司。

2、期待与贵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。

二、招募销售行业个人投资者(暂定)

(一)、股权及对价

创业团队和投资者招募完成后预期股权为0.05%,股权对价:2万元/人。

股权由两部分组成:

1、基础股权:0.025%;

这部分股权没有附加要求,获得销售行业投资者资格即可按1万元对价进行认购。

2、激励期权:0.025%。

这部分股权按1万元对价预交认购金,满足直播奖励行权条件后自动转为期权认购款。

如果未达到行权条件,公司将收回这部分股权,并向大家返还这1万元认购金。

行权条件见股权奖励计划部分内容。

(二)、对投资者的相关要求

1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;

2、五年以上销售行业从业经验;

3、当前仍从事销售工作;

4、产品上线前按约定履行了直播义务;

我希望在产品上线前能为本项目累积出3000万以上的粉丝,这将有助于产品推广,详细情况参见:创业项目直播计划

(三)、招募名额

拟招募总人数大概在280人左右,其中:

1、每个一线城市10名;

2、每个准(新)一线城市各8名;

3、每个二线城市4名;

4、年龄与性别要求:年龄在28-45岁之间,各个城市女性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
(四)、撤资约定

撤资条件:

1、产品上线后10日之内提出申请;

2、产品上线前按约定履行了直播义务。

可撤资金额:

1、如果未满足激励期权行权条件,因期权认购金已经返还,可撤资金额为0.8万元;

2、如果直播阶段已满足了激励期权行权条件,可撤资金额为1.6万元。

(五)、股权奖励计划

创业团队和投资者招募完成后会留出4.2%的股权,这部分股权将用于下面的两项奖励计划:

1、直播奖励计划;

奖励股权:1.2%;

受益人:在直播股权竞逐中获胜的投资者;

行权条件:分组对抗决赛完成后公司帐号粉丝超2000万;

股权分配:参见创业项目直播计划

注:这里的行权条件同时也是激励期权(0.025%部分)的行权条件。

2、产品运营奖励计划。

奖励股权:2%;

受益人:在运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投资者;

具体细节:项目还处于保密阶段,相关细节在产品上线后再行公布。

(六)、其他事项

大家还有获得与产品运营相关收入的机会,如果项目成功,我希望你们中能多产生一些获得千万以上收入的投资者。

三、招募直播主管(兼职)1名

(一)、工作内容

负责管理直播团队、直播内容及与此相关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、股权及对价

创业团队和投资者招募完成后预期股权为0.5%,股权对价:2万元/人。

股权由两部分组成:

1、基础股权:0.05%;

这部分股权没有附加要求,能力获得初步认可即可按2万元对价进行认购。

2、激励期权:0.45%。

行权与认购:

(1)、股权竞逐直播阶段

行权条件:分组对抗决赛完成后三日内公司直播帐号粉丝数量突破3000万(暂定)。

行权比例:0.3%;

认购金:1元人民币。

(2)、产品运营股权竞逐阶段

行权条件:产品运营股权竞逐效果较好。

行权比例:0.1%;

认购金:1元人民币。

(3)、团队管理结果

行权条件:管理直播团队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问题。

行权比例:0.05%;

认购金:1元人民币。

(三)、相关要求

1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;

2、五年以上销售行业从业经验;

3、管理过大型销售团队;

4、对网络直播有过认真研究;

5、有时间管理直播团队、制定直播内容;

6、年龄在30-45岁之间。

四、招募企业或机构投资者1名

(一)、股权及对价

创业团队和投资者招募完成后持股比例为8%,需为此支付对价3800万元。

(二)、撤资约定

撤资条件:产品上线后10日之内提出申请;

可撤资金额:3420万元(90%)。

(三)、优先选择一、二线城市地方政府所属的企业或投资机构

地方政府下属的企业或投资机构承接这部分股权需要遵守以下约定:

1、做一个安静的投资者;

2、不得向公司安插相关人员(投资协议另有约定除外:见资金监管部分);

3、政府人员或相关人员不得伸手向公司索要股权或财物。

我非常忌讳这一点,这点得先说清楚,如果有人向公司索要股权或财物我会立马选择翻脸。

(四)、这8%的股权分为两部分

1、对公司的直接投资3740万;

2、购买我个人股份60万;

注:其实能到我手上的只有48万(需交20%的个人所得税),本人需要这些资金处理下个人事务,比例与细节交给律师去处理。

五、资金监管事项

(一)、如果地方政府下属的企业或投资机构承接了8%的股权,产品上线前希望由该企业或机构指派人员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,这样相关各方都会比较放心。

产品上线后该企业或机构可委派财务人员到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一职,但派出人员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,且有在企业从事2年以上审计工作的经历。

(二)、如果是其他企业或机构承接了8%的股权,资金的监管由全体投资人和创业团队共同商定。

此情形下不接受上线前由该企业或机构单独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,产品上线后也不接受由该企业或机构向公司派驻财务总监。

(三)、保密支出约定。

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如有支出需要暂时保密可暂不提供发票等手续,并由开发团队共同签字对相关支出的真实性进行担保,待产品上线后再一并交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。

六、初始股权结构

创业团队和投资者招募完成后初始股权结构如下:

(一)、我本人持股:40.91%(左右);

(二)、创业团队持投:15.1%,其中:

1、C++开发人员:12%;

2、移动端开发人员:2.4%;

3、法务总监:0.5%。

4、美工:0.2%。

(三)、其他个人投资者持股:14.5%,其中:

1、销售类个人投资者:14%;

其中:基础股权7%,激励期权7%。

2、直播主管(兼职):0.5%;

其中:基础股权0.05%,激励期权0.45%。

(四)、猎头公司持股:0.5%;

(五)、企业或机构投资者持股:8%;

(六)、保留股权:20.99%,用途:

1、初始创业团队激励股权:10%;

2、销售类投资者奖励:3.2%,其中:

(1)、直播奖励:1.2%;

(2)、产品运营奖励:2%。

3、招募直播间管理员抽奖计划: 0.15%。

4、抖音直播帐号粉丝抽奖计划: 1.64%左右。

详细情况参见:创业项目直播计划

5、产品上线前新员工基础股权及激励股权:6%。

产品上线前至少需要招募一名HR经理和一名线上服务团队主管,开发过程中大概率还要增加几名开发人员,这部分股权主要用于上述人员,分配办法将由创业团队成员共同商定。

七、产品运营阶段股权激励约定

产品上线后将适时为新加入的员工推出一轮股权激励,行权条件:公司完成IPO;本人、初始团队及产品上线前招募的关键主管将不再参与此轮股权激励,方案推出后各方持股须同比例稀释。

八、再融资约定

对产品上线后的运作,我有一些自认为不错的想法,也许不需要再融资就能打开局面,但最终结果未必能尽如人意,产品上线后不排除需要进行再融资,所以这里对再融资作如下约定:

(一)、如需再融资拟释出股权比例:8%;

(二)、期待对方报价:不低于1.5亿;

(三)、优先选择权:

1、新投资者报价低于1.5亿时,当前招募的企业或机构投资者有权选择按对方报价取得全部股权;

2、新投资者报价高于1.5亿低于2亿时,当前招募的企业或机构投资者可选择按对方总报价的1/4取得其中2%的股权,新投资者按总报价的3/4取得剩余6%的股权。

3、新投资者报价高于2亿时,由对方取得释出的全部股权。

(四)、如需再融资各方持股须同比例稀释。

九、非竞争性使用代码约定

如本人将来决定从事其他事业,有权按下述约定使用本项目的代码:

(一)、与公司现有基础业务没有竞争关系;

(二)、向公司支付500万元作对价。

(三)、衍生业务不受第一条约束;

这里假定有两个平台,A平台从事旅游业务,B平台从事外贸业务,旅游和外贸不存在竞争关系,但AB两个平台都会承接一些广告业务,这里的广告业务就是衍生业务,也许同一个广告商会在AB两个平台之间作投放选择,这种选择不受第一条约定限制。

十、其他事项

1、由于当前直播方案是暂定方案,销售类投资者的实际招募和粉丝抽奖可能会有变数,该变化只会影响到销售类投资者人数、幸运粉丝人数以及我本人的最终持股比例,所以公司正式成立后的初始股权结构可能会有变化,但其他投资者持股比例基本上是确定的。

2、本人薪酬约定:产品正式上线前本人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,公司开始盈利前(按季算)本人的薪酬由公司外部投资者商定,公司开始盈利后,本人的薪酬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。

3、此招募方案的细节可能会根据律师的意见进行微调。

2025/06/18